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国际贸易争议事件案例,以及国际贸易案例 wto贸易争端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略信息一览:
- 1、2个关于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题!
- 2、2004年大豆危机事件是怎么回事?
- 3、2011年单证员案例分析:FOB合同争议案
- 4、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公吨...
- 5、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2个关于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题!
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题答案:合同成立判断 答案:在此案例中,合同已经成立。虽然外商的复电超出了原发盘的接受期限,但根据国际贸易惯例,逾期接受只要发盘人不明确拒绝,该接受即视为有效,合同随之成立。因此,当我方收到外商的复电“你方来函接受,请备货”时,且我方未表示拒绝,合同即告成立。
2、公司不要只重视L/C,也要研究D/P的特点,建立一套完善的、实用的业务运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同时聘用熟悉国际贸易惯例、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具备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门人才。重要的是,企业的领导人要认真执行这些制度,不要让制度流于形式。规范填写D/P托收申请书。
3、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及时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简而言之,就是指提单在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时,或者货物虽然已经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
4、化工进出口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为由而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理由是,虽然货物品质发生变化,导致买方损失的情况是发生在运输途中,即越过船舷之后,但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就说明致损的原因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
5、此案中,我某技术贸易公司与国外某客户之间的交易是经过双方多次的函电往来达成的,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双方函电往来的内容已构成了合同的内容,所以,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2)就此案例,我方应责成对方履行合同,按双方约定尽快向我方提供技术贸易的出口。另外,我方仍保留索赔的权利。
6、信用证与贸易合同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贸易合同是开立信用证的基础,开证申请人必须根据贸易合同中规定所规定的有关内容向银行申请开证;第二,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有关银行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
2004年大豆危机事件是怎么回事?
1、年大豆危机事件是一次由美国大豆价格波动引发的国际贸易事件。事件起始于2003年8月,当时美国农业部发布了调整后的大豆供需报告,预测大豆库存将降至1980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这一预测受到天气不利影响。
2、然而,从2004年4月开始,国际大豆价格迅速下跌,跌幅近50%。这导致中国大豆加工行业从盈利转为全行业亏损。一些国内加工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面对价格差异,无奈选择了违约,放弃了原先在高价位签订的***购合同和定金,这一行为被称为“洗船”事件。
3、年大豆危机事件始末 2003年8月,美国农业部以天气影响为由,对大豆月度供需报告作出重大调整,将大豆库存数据调整到20多年来的低点。因此,CBOT大豆价格从2003年8月时的最低点约540美分,一路上涨到2004年4月初的约1060美分,创下近30年来新高。
4、在大豆价格飙升期间,东北地区豆农大面积扩种,结果豆价暴跌,豆农血本无归。四大粮商趁势进军中国大豆种植产业,许多上游大豆原料企业被兼并收购。2004年,四大粮商控制了整个大豆产业链的上中下游。据统计,这场危机后,中国真正被四大粮商控制的企业占比85%,剩余企业也大多在四大粮商的阴影下。
5、至2004年,美国联合四大粮商操控国际大豆价格,导致中国农民和商家血本无归。2006年,四大粮商再次炒作粮食危机,中国***取行政干预手段稳定价格,并成功反击大豆战。如今,中国大豆被美国大豆攻陷的原因包括研发投入不足、***补贴政策差异、种植方式和规模差距、产业结构不完善等。
6、原料供给:2004年因大豆价格剧烈波动而引发的中国大豆加工业行业危机。去年3月份,国内大豆加工企业集中***购美国大豆,***购的大豆价格折合人民币约4300元/吨,在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大豆价格突然直线下落,降至每吨约3100元,巨大的价格波动,一下子将许多企业推到了绝路,尤其是依赖进口原料的企业。
2011年单证员案例分析:FOB合同争议案
[案例分析]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应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本案中,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造成逾期提货,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对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负责。
国内某公司于某年11月2日与伊朗签定了一份进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次年4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方能派船接货,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外商这一要求是否合理?[案例分析]不合理。
FOB报价,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缩写),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来证价格条件如与合同中规定的有出入,应及时修改信用证,如事先没有修改,还是应该照信用证规定制单,否则会造成单证不符。有的信用证规定的价格条件后列出一些附加条件,如FOB Liner Terms等,制作***时,必须按此表述在***上注明。
原产地证明第九栏出现货物的FOB价格是原产地证明本身的要求,审查涉案货物的FOB价格是否适当是目的地国海关的职权。 除原产地证明以外,信用证和其他单据中均未出现,亦不可能出现货物的FOB价格。这表明,涉案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均无意授权星展银行在审单时对货物的FOB价格进行审查。
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公吨...
1、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订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卖方需向买方出售2000公吨小麦。小麦在装运港装载时是混装的,共装载了5000公吨,***在目的地由船公司负责分配2000公吨给买方。然而,运输途中遇到高温天气导致货物变质,共损失了2500公吨。
2、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订了一份CFR合同,合同规定卖方出售2000公吨小麦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总装运量为5000公吨,***在目的地由船公司负责分拨2000公吨给买方。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遭遇高温天气导致小麦变质,损失了2500公吨。
3、货物需特定化,不能与其他货物混淆;卖方交货无过错。新疆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事关中国***、安全和领土完整。在涉疆问题上,中国***和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不容任何国家和外部势力干预。事实证明,中国的一系列治疆政策和举措深得各族人民拥护,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4、定义:FOB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或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证明,并通知买方货物已装船,此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的一种贸易术语。价格组成:FOB价通常包含商品成本、内陆运输费用、港口理货成本以及货物出境海关报关费用,但不包含船运费。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1、A对B的交货确实存在问题,且A不能完全免除交货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风险转移与交货责任: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卖方的风险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即转移给买方。这意味着,一旦货物装上船并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卖方可以完全免除交货责任。卖方仍需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交付货物。
2、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案例一:货物检验时间与地点争议案情概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为装运港。然而,在货物到达B公司指定的目的地后,C公司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并向B公司提出了索赔。
3、因为是CIF条款,且卖方为货物投保了水渍险,那么货物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船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到浸泡,以及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损。这些损失显然是因为海水浸泡所致,且在水渍险承包范围内,所以,因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4、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或受让人。
5、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题答案:合同成立判断 答案:在此案例中,合同已经成立。虽然外商的复电超出了原发盘的接受期限,但根据国际贸易惯例,逾期接受只要发盘人不明确拒绝,该接受即视为有效,合同随之成立。
6、答案要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你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单独海损,由A公司承担。因单独海损只能由受损一方单独承担。(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共同海损,由从共同海损措施中受益的各方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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