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金融保险22条负面清单,以及金融保险产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略信息一览:
中国22个领域迎来重大开放举措,哪个最值得
个领域迎来重大开放举措,这个领域最值得关注 中国22个领域将迎来重大开放举措。6月28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该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了市场准入。其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在金融、汽车、船舶、铁路、农业、矿产、电网等领域推出22条开放措施。
深化自贸区建设:我国正在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通过降低关税、开放市场、简化贸易流程等措施,促进与自贸伙伴的贸易往来,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已建成22个自贸试验区。从2013年9月29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开始,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加速。这些自贸试验区分布在全国各地,包括东部沿海、内陆和沿边地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和任务,旨在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
万能险新规
1、销售管理:制定万能险销售“负面清单”,防范销售误导,禁止异化产品属性的行为。新规实行新老划断,对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业务,原则上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产品须符合规定。
2、销售管理:制定万能险销售“负面清单”,防范销售误导,禁止为产品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变相缩短存续期限等行为。新规坚持从严监管、问题导向,新老划断,对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业务给予一年过渡期(至2026年4月30日),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产品须符合新规。
3、销售行为规范:制定万能险销售“负面清单”,强化监督管理。要求保险公司销售时充分提示风险,调整最低保证利率时及时告知原因并做好客户服务。过渡期安排: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业务,原则上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产品须符合新规,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山东省人身保险业销售宣传行为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保险公司开展意外险业务应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得存在以下经营行为: (一)捆绑在非保险类商品或服务上向不特定公众销售或变相销售意外险。其中捆绑是指: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不单独标价向客户销售,或者不作为单独产品向客户赠送。
关于金融保险22条负面清单,以及金融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