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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作业。。案例分析题。。望高人告知答案。。急!!!_百度...
1、在本题中,货物在越过船舷前就已经发生事故。根据CIF贸易术语,此时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不属于买方已投保的保险范围。保险公司的拒绝赔偿:由于事故发生在卖方风险期间,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买方的赔偿请求。除非卖方在自己的风险部分也投保了相应的保险,否则卖方将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2、第五个案例: 买方拒付货款没有道理, 根据CIF, 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3、你给的情况不具体,看不到合同,无法具体帮你分析,不过就你简单的描述,如果是合同上“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房负担” 只要不能按时到货,都应该是你的公司负责 但是具体是否买方有权利要求撤消合同,就要看具体合同上是怎么注明的在何种条件下买方有要求撤消合同的权利。
4、短少5箱和短量的380千克货物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因为投保的是一切险,已经包括一般附加险的内容,短量、偷窃都属于一般附加险。
5、美方的要求确有依据。(2)进口方的失误在于没有注意FOB Vessel New York 条款在美国的商业习惯和法律中另有解释,即《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6、我方应按规定交货并向该保兑外资银行交单,要求付款。因为根据UCP600,信用证一经保兑,保兑行与开证行同为第一性付款人,对受益人就要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未经受益人同意,该项保证不得撤销。只要受益人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递交保兑行,保兑行必须议付、付款。
国际贸易案例
因为发盘规定B公司的答复必须在5月10日前到达中方,而实际接收的电报于5月11日才到达,而此时又恰缝该种货物国际市场价格暴涨,因此,完全有理由拒绝成交。但是,如果考虑到日后与该客户的合作,可以考虑适当提价,以便双方都有利可图。
案情简介:中国A公司(申请人、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被申请人、卖方)于1992年3月20日签订了一份关于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羊毛的单价为314美元/公斤,以CNF(成本加运费至)张家港的条件成交,规格为型号T56FNF,***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申请人在5月31日开出信用证。
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以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国际贸易中,明确合同条款和履行责任的重要性。只有双方都能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才能避免类似的争议和***。同时,面对突***况,及时沟通和协商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答案如下:在CIF贸易术语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合理的。以下是详细分析:CIF贸易术语的风险转移:CIF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则由买方承担。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用CFR术语进行出口时,卖方需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合同及信用证中未禁止分批装运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分批装运。案例中,卖方因出口量大,一时租不到足够的舱位,需分三次装运,只要每次装运都在合同规定的1-3月份内,即可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美方的要求确有依据。(2)进口方的失误在于没有注意FOB Vessel New York 条款在美国的商业习惯和法律中另有解释,即《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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