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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
国际贸易主要惯例如下:在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主要惯例均由国际商会制定,主要有:(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3)《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4)《国际保付代理惯例规则》(1994 年)(国际保理商联合会颁布)。
国际贸易惯例根据其内容可以分为几种类型:1) 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600》)。2) 有关托收的国际惯例:《托收统一规则》(简称《URC522》)。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法律依据: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600》)。
国际贸易惯例的特征包括: 自发形成: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实践中自然形成的,不受***控制,通常由商业自治团体编纂。 普遍遵守:惯例被特定地区或行业的多数人接受和遵守,形成行业共识。 心理认同:惯例的存在需要当事人的义务感和责任感,而不仅仅是行为上的重复。
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它们并非法律,但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在合同中选用,即对双方产生拘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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