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国际贸易与实务案例,以及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教程第三版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略信息一览:
- 1、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 2、两题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 3、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一些案例求助
- 4、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货物支付如何计算?下面是例题
- 5、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在线等答案,回答的好加分重谢!)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但是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是两个不同的各自独立的文件,贸易合同是约束买卖双方的法律文件,而信用证是约束开证行和受益人及其他当事人(如议付行、保兑行等)的法律文件。
2、FOB=CIF*(1-110%*1%)-1000=8890美元 出口换汇成本=60000/8890=7492元人民币/美元 短少5箱和短量的380千克货物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因为投保的是一切险,已经包括一般附加险的内容,短量、偷窃都属于一般附加险。
3、进口商有拒收货物和要求退回货款的权利。因为:(1)品质条件是合同的重要条件,如卖方交货品质违反合同,将承担损害赔偿或/和撤销合同的责任。本例所涉及的品质***,超过通常发生的品质***案件,因该合同买卖的冻北京鸭不是供应普通消费者,而是供应******食用的。
4、不属于.因为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分工的表现,反映了世界各国(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联系.案例中A公司虽然是甲国设立的,但A与与B公司同在乙国,不属于跨国贸易。
5、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两题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美方的要求确有依据。(2)进口方的失误在于没有注意FOB Vessel New York 条款在美国的商业习惯和法律中另有解释,即《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合同成立——因为,A商在有效期内回电报称:你方10日发盘已转B商,且B作为实际买家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按发盘的规定开来信用证,因此构成以行为表示的接受。所以合同已经成立。
取整335箱 报价数量=335×60=20100只 例2:商品01006(蓝莓罐头)的包装单位是CARTON(箱),销售单位是CARTON(箱),每箱体积为0.0095立方米,试分别计算该商品用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运输出口时的最大包装数量和报价数量。
所以实际上FOB和CFR术语只能实现船至仓(或者像某些国内教材所说的称之为“港至仓”),而不是仓至仓。第二个案例:银行是有权拒付的。
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一些案例求助
1、国际贸易实务的案例我国出口公司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服装一批,***用贸易术语FCA(《INCOTERMS 2000》),集装箱海运,B公司要求装运期为7月。A公司于2007年7月15日上午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在上海码头的仓库。当天晚上货物因仓库火灾全部灭失。
2、卖方对这1000吨小麦的交货责任在货物越过船舷时已完成。因做的是CFR,损失由买方与船方及保险公司磋商。这种以好换次原价不变得做法欠妥当。买方依然可以认为所交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从而引发***。数量和金额要同时溢短装才有意义。
3、该出口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赔偿。因为卖方行为已经构成双重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凡是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说明买卖时,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要求,同时又符合说明要求,否则,买方有权利拒收货物。本案中,合同规定水分为14%,杂质不超过5%。
4、答案:1)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因为,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我国与国外当事人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用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电报和电传。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货物支付如何计算?下面是例题
进出口商成交后,进口商开信用证或电汇定金,出口商同时与工厂下订单,工厂出货开专票给出口商,出口商缮制单证清关,进口商支付货款清关。其实在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中,出口商要做好多事情:几乎包揽所有单据。
首先,阐明一个道理:在CIF合同的情况下,一个精明的业务员应以FOB价作为计算支付对方佣金的基数。
付现方式要求买方在合同签订或订货时,或之后指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将全部货款汇给卖方。这种方式对卖方有利,但买方承担较大风险,资金占用较多,因此多用于特定商品或畅销商品的交易。 交货付款原则意味着买方在卖方交付货物后才承担付款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在线等答案,回答的好加分重谢!)
所以因船舱不洁所致的货物污损,责任不在我方,在买方。
要拒付也是由开证行拒付,且必须是在受益人为满足信用证的要求的情况下开证行才可以拒付,而不是开证申请人(买方)说拒付就可以拒付的。因此,这个案例中由买方出面拒付,则主体不对,即开证申请人无权拒付。综上,就拒付这个命题本身就不存在。
保险公司完全有理。根据CIF,货物越过船舷为界,之前的风险归卖方,之后风险归买方,由于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归买方,所以买方才会按照CIF条款让卖方代付保险费,如果运输途中有风险,买方就可以保单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因此买方肯定保自己的风险部分(即越过船舷后)。
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是典型的象征***货,按照INCOTERMS2010的解释,CIF价格条件下,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是在装运港装船完毕,运输途中以及到货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取得相应单据,就完成了交货义务,无须保证到货。
这个案例要求的是加拿大商人凭样交货,所以加拿大只需按照样品交货即可,但是加拿大再未经过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了所交的货物,所以加拿大商人应该赔偿日本人所造成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的习题,最好全点的。好的,加分,言出必行 20 我来答 2个回答 #热议# 武大靖在冬奥的表现,怎么评价最恰当?lsuxin 2011-03-26 ·...选择题答案: 完全可以脱离世界自由市场价格,由跨国公司自行决定的价格是(转移价格) 对于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而言(关境大于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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